據新華社北京5月14日電 最高人民檢察院14日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了今年第一季度全國檢察機關查辦貪污賄賂和瀆職侵權犯罪案件工作情況。通報顯示,檢察機關反貪反瀆職侵權工作呈現出立案數、大案要案數全面上升,“老虎”“蒼蠅”一起打,集中力量辦大要案等特征。
   數據顯示,今年1至3月,全國檢察機關共立案偵查貪污賄賂犯罪案件8222件10840人。其中,貪污賄賂5萬元以上、挪用公款10萬元以上的大案6759件,占立案總件數的82.2%;縣處級以上幹部貪污賄賂犯罪要案661人(內有廳局級57人),占立案總人數的6.1%。
   此外,1至3月全國檢察機關共立案偵查瀆職侵權犯罪案件2245件3073人。重特大案件1270件,占立案總數的56.6%;縣處級以上幹部要案137人,占立案總數的4.5%,其中,地廳級幹部17人。
   最高檢反貪污賄賂總局局長徐進輝分析說,從第一季度辦案情況看,檢察機關查辦貪污賄賂案件措施不斷強化,力度進一步加大,重點突出,辦案的質量、效率和效果進一步提升。
   據介紹,最高檢以查辦大案要案和重大影響案件為抓手,集中力量查辦了湖南省政協原副主席童名謙玩忽職守案、湖北省政協原副主席陳柏槐濫用職權、受賄案,指導查辦了湖南衡陽破壞選舉案等一批有影響、有震動的大案要案和窩案串案,有效震懾了腐敗分子。  (原標題:一季度57名廳局級幹部落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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